LOGO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政务微信
位置:首页 > 信息详情

雅安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关于开展“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雅震发〔2011〕18号)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各县区防震减灾局,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纪念“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根据市委部署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和“5•12”宣传周(5月9日-15日),以“关注地震安全,强化防震减灾”为主题,在全市集中开展纪念宣传活动。
  一、营造活动氛围
  1.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医院、社区等有条件的单位,根据市、县区委部署和当地城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专栏进行宣传。(市、县区相关单位负责)
  2.制作一套世界重大地震及防震减灾知识、法规等宣传展板,在雅安市暨雨城区“5•12”抗震救灾纪念馆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巡展。(市防震减灾局负责)
  二、开展街头宣传
  3.5月12日“防灾减灾日”上午,由市、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雅部分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等,在城区新民街开展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各县同时开展。(市、县区防震减灾局负责)
  三、媒体集中报道
  4.报社、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在“5•12”前后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法规,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通讯部门利用短信信息平台向各类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进行宣传。做到报纸有版面、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象、网络有内容。(市、县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通讯部门负责)
  5.市、县区电视台在宣传周连续一周播出“追赶跨越 走向辉煌——撤地设市十年雅安防震减灾工作回顾”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片(语)等。(市、县区防震减灾局负责)
  6.制作30秒防震减灾形象片,通过市电信大楼LED大屏幕,在5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市防震减灾局负责)
  四、召开培训会纪念会
  7.组织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会。(市、县区防震减灾局负责)
  8.市地震学会召开纪念汶川地震三周年活动暨学术交流会。(市防震减灾局、省地震局测绘工程院、市地震学会负责)
  9.命名一批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社区。(市防震减灾局负责)
  五、开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10.全市地震台站、科普教育基地向群众开放,有条件的县区组织学生参观地震台站、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并搞好宣传报道。(市、县区防震减灾局、教育局负责)
  六、开展应急演练
  1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学校、社区为重点,各地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市、县区防震减灾局、各有关单位负责)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防震减灾局于5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防震减灾局震害防御科。
  七、宣传教育活动标语
  1.防震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2.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3.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4.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是法人和公民的法定义务;
  5.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6.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7.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防震减灾意识;
  8.防御地震灾害,构建和谐社会;
  9.加强地震安全,共建美好家园;
  10.关注地震安全,强化防震减灾。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4 yjgl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2259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3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4
联系电话: 0835-2223829
主办单位:雅安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