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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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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川办函〔2020〕98号),结合全市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实际,对《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为更好的理解和落实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

按照省森防指工作要求,各地须依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川办函〔2020〕98号),结合属地实际,充分研判分析所辖区域火险,根据机构调整后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分工,森林扑火力量构成,本级响应级别等,于2021年1月10日前修订并报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起草过程

(一)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森防指的修改意见,市森防指办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各方面因素,修改形成了《预案(修订送审稿)》。

(二)按程序送审报批。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召开“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题会议暨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预案(修订送审稿)》,按照审议意见修订完善后,经市政府领导审签,于2021年1月12日正式印发。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共九章,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进一步厘清指挥部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设置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明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防火期全脱产集中办公,实战化运行,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体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预案》修订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对扑火力量构成和科学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人员,坚持“三先四不打”,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进一步理顺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的关系。《预案》修订进一步对“属地指挥、分级指挥、专业指挥”原则进行了明确和强调,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有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前线指挥部决策。

(四)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响应程序。《预案》修订对火灾响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强调森林火灾火情发生后,乡(镇)、国有林场等基层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初判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

(五)进一步明确了受威胁人员转移安置程序。强调各级要提前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将受威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预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六)进一步明确了火灾扑救组织程序。强调火灾发生后,组织专业扑火队伍和大型灭火装备开展火灾扑救,明确属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协调调动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参与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七)进一步调整响应级别标准

依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响应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启动条件中过火面积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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