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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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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与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急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和关系,着力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二是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机制,规范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信息发布、调查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2、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二是根据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修订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建立起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统筹规划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社会力量等救援队伍整体布局,推动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一体化协作,提升全市应急救援整体水平。四是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配备卫星通讯、单兵图传、移动指挥端等先进设备,实现应急指挥高效联动。五是督促指导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综合演练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探索开展不定时间、不设脚本、贴近实战的演练活动,提升应急演练实效。六是统筹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七进”活动,持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化体验式安全教育,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3、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二是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做好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三是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有效发挥执法震慑效应,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是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是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行政编制30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5名,工勤人员2名。);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雅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参公编制14名,实有在职参公人员12名)、雅安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参公编制17名,工勤人员1名,实有在职人员参公人员15名、工勤人员1名);下属3个事业单位:雅安市应急技术信息中心(事业编制25名,实有在职事业人员24名)、雅安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事业人员人数2名)、雅安市地震台网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3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6068.95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0.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部门职责增加后的项目及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5068.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45.81万元,占97.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3.15万元, 占2.43%。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06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54万元,占15.89%;项目支出5104.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45.81万元),占84.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68.9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0.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部门职责增加后的项目及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3.15万元、上年结转4945.81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80万元、其他支出3198.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3.15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2.88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度未纳入我局预算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1123.15万元,基本支出964.55万元,占总收入85.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9.17万元,占84.9%;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8万元,占15.1%。2020年项目支出158.6万元,占总收入14.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6.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0年预算数为50.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3.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66.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费。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察监管的工作经费。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6万元,主要用于: 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运费及救灾工作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3.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0年预算数为18.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2.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4.55万元。

1.人员经费81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日常公用经费14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均无因公出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2万元。今年我局将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纳入预算,新增部分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接待费。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及业务交流等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增加8万元。今年将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纳入我单位预算,新增部分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3辆,商务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督导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5.38万元,相比2019年增加5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我局二级预算单位。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市应急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十一)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二)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公开数据是汇总下属单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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