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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应急管理局“三举措”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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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芦山县应急管理局“三举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备案工作。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是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工作。我局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工作作为加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危险源备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时,必须通过应急预案备案,并确保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督导力度,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预案编制、修订、评审、报备的相关要求,督促企业深入分析自身存在的危险性因素,明确岗位应急职责、信息报告、响应程序、处置要领和防护措施,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严把备案审批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管理局严格审批程序,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实时监管,对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有异议的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修订后报送,形式审查无异议,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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