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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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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安全生产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6月16日上午9:00—11:30。

    二、活动地点

县城十字街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芦山县安全生产办公室

协办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县电力公司、芦阳镇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

五、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居家安全有关知识咨询;

2、分发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为主的宣传品;

3、安全生产、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防火、特种设备等知识挂图宣传;

    六、具体事项安排

(一)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单位

   现场宣传咨询,共设置20个咨询台(由县安办负责通知):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并接受投诉;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县公安局负责爆炸物品及作业、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安全知识的宣传咨询;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咨询;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县运管所负责客货运输安全、乘车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咨询;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等宣传咨询;

   县人社局负责工伤保险、劳动仲裁等宣传咨询; 

县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校车安全宣传咨询;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及大型旅游推介活动安全宣传咨询;

县文新广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宣传咨询;

县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使用、农机安全宣传咨询;    

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库、水利设施及防洪防汛安全宣传咨询;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宣传咨询;

县发经局负责工业企业和电力企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县气象局负责雷电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县总工会负责职工劳动保护、职工安全权益宣传咨询;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咨询;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噪音安全知识的宣传咨询;

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宣传咨询;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县卫计局负责公共卫生、职业健康知识宣传咨询;

芦阳镇安全社区建设委员会负责对芦阳镇“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相关知识、理念、方法及成果展望的宣传咨询;

县电力公司负责用电安全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咨询;

县电视台负责放映安全警示教育片、活动现场新闻报道。

上述各单位按照“有主题、有人员、有资料、有形式”的要求,并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宣传主题,设计宣传形式,选好宣传内容,准备好宣传资料现场发放。各派2名工作人员于6月16日上午9:00前携带宣传品到县城十字街指定位置集中,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二)安全知识挂图宣传

宣传挂图由县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住建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农业局、气象局、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

(三)新闻报道

县电视台负责对宣传咨询日进行新闻报道

    七、其他要求

1、各宣传咨询台由1名领导负责带队,对本单位参与宣传人员安全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参与单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2、各参加单位有统一配备工作服装的,请穿制服参与。

3、各单位准备300份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4、请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咨询活动。

县安办联络员:郑平    联系电话:15983535961                                             

 

 

                    芦山县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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