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会、经开区安委会: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安委〔2020〕4号)的要求,市安办参照省上模板制定了《雅安市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参考模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经开区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制定并印发本地《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结合实际制定清单。各县(区)、经开区的《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应进一步依据市、县(区)相关规范性文件细化制定。各县(区)、经开区《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后,请第一时间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备,辖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由本级安办负责收集备案。
雅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