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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依据梳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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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序号

调解类别

依  据

具体条款和内容

具体实施部门

1

行政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法律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

2

行政调解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57 号)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

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矛盾纠纷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处理,预防可能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

地方政府规章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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