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单位: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序号
调解类别
依 据
具体条款和内容
类型
具体实施部门
1
行政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法律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
2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57 号)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
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矛盾纠纷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处理,预防可能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
地方政府规章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