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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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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7〕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国、全省同步,于2017年6月在各县(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在雅和市属重点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教育、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开展主题宣讲。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措施,大力宣传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在雅安市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参加,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举办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展播,切实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在校学生、企业职工,通过举办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安全警示教育展,以及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体验馆等途径,开展安全事故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面向全市社会公众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对竞赛活动中的优胜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三、全市“安全生产雅州行”主要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题行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跟随采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行动,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依法从严处罚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及时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隐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法定义务。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中央、省驻雅重点企业要做好示范表率。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实战化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健全完善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机制。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综合评估,查摆问题,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应急演练有关活动,让全社会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科学观念。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动。根据行业(领域)和企业特点,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企业,面对面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理念、新技术,研究探讨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特别对企业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出可行性方案,为我市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要认真总结梳理我市科技兴安成绩突出的企业的经验做法,争取推广借鉴。

(四)开展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融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农业、水务、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构、有经费、有专人,并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按照市安办统一部署,认真策划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并加强督促指导,使安全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真正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在重要时段、重点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率。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县(市、区)政府领导还可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和参与网络在线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按时向上级组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信息,并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五9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照片。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安办、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在雅和市属重点企业分别于 5 月25 日和 7 月7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特色活动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上述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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