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政务微信
位置:首页 > 信息详情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局领导,局内各科室: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在前期征求各领导和各科室的基础上已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配备和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舆论引导。

(六)按照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局长职责

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局党组和全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经信厅、省国防科工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部署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协助局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受局长委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领导工作,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其他分管领导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凡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规定带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尽量减少损失。

四、局安办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牵头做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五、局内相关科室及人员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做好统筹安排;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做好局机关安全工作。

1.主任职责

(1)负责协调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做好统筹安排。

(2)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3)做好局机关安全工作。

2.副主任职责

(1)负责协助主任协调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做好统筹安排。

(2)协助主任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3)协助主任做好局机关安全工作。

3.科员职责

(1)负责协助正、副主任协调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做好统筹安排。

(2)协助正、副主任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3)协助正、副主任做好局机关安全工作。

(二)机关党办。协助配合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议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记录局党组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

1.主任职责

(1)协助配合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议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

(2)记录局党组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

2.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议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

(2)协助主任记录局党组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主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局党组会议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

(2)协助正、副主任记录局党组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

(三)劳动与安全生产指导科。负责民爆生产销售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省国防科工办,负责民爆生产销售许可的审查转报。指导县(区)经信部门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民爆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民爆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传达贯彻学习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安委会重要文件,组织参加有关会议。

(2)统筹组织局内各有关科室,开展对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督查指导。

(3)协调推动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开展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督查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常态化监督和指导管理。

(4)牵头组织或参与市政府及市安委会部署的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相关县(区)的督查。

(5)对本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适时召开会议予以推进。

(6)组织开展本局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省国防科工办。

(8)负责民爆生产销售许可的审查转报。

(9)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传达贯彻学习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安委会重要文件,组织参加有关会议。

(2)协助科长统筹组织局内各有关科室,开展对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督查指导。

(3)协助科长协调推动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开展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督查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常态化监督和指导管理。

(4)协助科长牵头组织或参与市政府及市安委会部署的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相关县(区)的督查。

(5)协助科长对本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适时召开会议予以推进。

(6)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本局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7)协助科长实施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省国防科工办。

(8)协助科长实施民爆生产销售许可的审查转报。

(9)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传达贯彻学习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安委会重要文件,组织参加有关会议。

(2)协助正、副科长统筹组织局内各有关科室,开展对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督查指导。

(3)协助正、副科长协调推动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开展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督查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常态化监督和指导管理。

(4)协助正、副科长牵头组织或参与市政府及市安委会部署的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相关县(区)的督查。

(5)协助正、副科长对本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适时召开会议予以推进。

(6)协助正、副科长组织开展本局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7)协助正、副科长实施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省国防科工办。

(8)协助正、副科长实施民爆生产销售许可的审查转报。

(9)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四)电力科。督促电力运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电力运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科长职责

(1)指导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和电力运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电力运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电力运行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指导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和电力运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科长开展电力运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电力运行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指导各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和电力运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电力运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电力运行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五)综合科。负责对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1.科长职责
 (1)负责监督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管理机构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2)工业园区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监督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管理机构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2)工业园区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监督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管理机构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2)工业园区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六)产业政策法规科。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汽车生产及零部件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汽车企业非法改装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配合查处其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汽车生产及零部件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推动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2)依法查处汽车企业非法改装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配合查处其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开展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汽车生产及零部件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推动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依法查处汽车生产企业非法改装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配合查处其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协助科长开展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汽车生产及零部件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推动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2)协助正、副科长依法查处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非法改装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配合查处其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协助正、副科长开展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汽车生产及零部件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七)经济运行科。配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做好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运行安全管理,保障管道运行安全。

1.科长职责

(1)配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2)对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将有关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

(3)加油站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配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2)协助科长对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将有关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

(3)加油站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配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2)协助正、副科长对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将有关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

(3)加油站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八)技术进步科。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大技术装备、机械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技术装备、机械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好各种专项经费,推动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机械装备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开展机械装备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机械装备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机械装备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开展机械装备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机械装备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机械装备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机械装备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机械装备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九)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督促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退出,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

1.科长职责

(1)提出节能环保产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依法依规推进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退出,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

(3)节能环保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节能环保产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推进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退出,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

(3)节能环保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节能环保产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推进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退出,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

(3)节能环保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盐业科。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盐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盐业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盐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开展盐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盐业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盐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开展盐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盐业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盐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盐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盐业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一)行业管理科。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开展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开展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有色、酒类、轻工、纺织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二)企业科。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贯彻到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中。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农产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农产品加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农产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农产品加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农产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农产品加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化与产业服务科。配合做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通信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开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开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通信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三)秘书科。配合做好军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军工企业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所管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科长职责

(1)提出军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开展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军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副科长职责

(1)协助科长提出军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科长开展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军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科长提出军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并部署实施。

(2)协助正、副科长开展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3)军工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后,协助正、副科长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十四)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无线电监测、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负责无线电台(站)频率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保障航空、水上交通用频安全。

1.主任职责

(1)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负责编制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无线电监测、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

(3)负责无线电台(站)频率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保障航空、水上交通用频安全。

2.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实施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编制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主任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无线电监测、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

(3)协助主任实施无线电台(站)频率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保障航空、水上交通用频安全。

3.科员职责

(1)协助正、副主任实施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参与编制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正、副主任实施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参与无线电监测、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

(3)协助正、副主任实施无线电台(站)频率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保障航空、水上交通用频安全。

(十五)人事科。配合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内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局内干部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科长职责

配合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内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局内干部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副科长职责

协助科长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内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局内干部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科员职责

协助正、副科长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内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局内干部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4 yjgl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2259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3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4
联系电话: 0835-2223829
主办单位:雅安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