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
现将《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
2021年8月10日
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2工作原则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4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1.4.1分级应对
1.4.2响应分级
1.5应急预案体系
1.5.1应急预案
1.5.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
2.1.1市级层面组织领导
2.1.2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组织指挥
2.1.3较大突发事件组织指挥
2.1.4一般突发事件组织指挥
2.1.5市级工作机构
2.2县(区)、乡镇级组织指挥体系
2.3专家委员会与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3.2.2预警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3.3.2先期处置
3.3.3指挥协调
3.3.4处置措施
3.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3.3.6紧急状态
3.3.7应急结束
3.4恢复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3.4.2恢复重建
3.4.3调查评估
4准备与支持
4.1人力资源
4.2财力支持
4.3物资装备
4.4科技支撑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5.2预案审批与衔接
5.3预案演练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6宣传和培训
7责任与奖惩
8附则
9附件
9.1市级主要应急预案
9.1.1市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
9.1.2市级主要部门应急预案
9.2雅安市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参考模板图
9.3雅安市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参考流程图
1总则
坚持以习近平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全市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2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地防控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
(2)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快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能力体系。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领导下,市人
(4)坚持高效有序、协同应对。建立健全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驻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突击、以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各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严格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强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1.4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人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在省人
县(区)层面负责应对的突发事件,必要时由市级层面主要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响应支援。
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内各层面(包括基层组织和单位等)应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预期影响后果和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是否启动响应和启动响应的级别及采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市级层面和市内有关地方各层面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市委、市人
在相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明确市级响应分级标准。启动一级响应由市委、市人
县(区)层面响应级别可参照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人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
市和县(区)层面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本级人
各类园区、乡镇级层面根据实际情况
重大活动保障、重大危险源防控、重要目标和重要基础设施保护应急预案,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联合应急预案由各层面根据实际
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
市和县(区)层面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级层面、基层组织等应急预案涉及有关方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工作手册,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
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
组织指挥体系
2.1市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
市级层面组织领导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
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和综合管理机构,纳入市级层面组织领导体系,在市委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健全完善组织架构
市级层面可与相邻市(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组织指挥
当发生类似“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新冠肺炎疫情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成立“雅安市应对XX事件指挥部”,实施以市应急委专项指挥机构为基础的扩大响应,切实做好先期处置,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
搭建前后方指挥平台,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赶赴现场,在省委、省人
较大突发事件组织指挥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对应的市应急委专项指挥机构负责应对,承担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的市直部门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靠前指挥。事发地县(区)党委、人
一般突发事件组织指挥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党委、人
市级工作机构
市级层面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2.2县(区)、乡镇级组织指挥体系
县(区)、乡镇级组织指挥体系
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主要体现如何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一般突发事件,以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先期处置。
县(区)层面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并结合实际,对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职能职责予以细化明确。
2.3专家委员会与专家组
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本级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研究应急管理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议;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
运行机制
全市各级层面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
3.1风险防控
3.1.1各级各部门和在雅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常态化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项。
3.1.2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能力。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突发事件应对主要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党委、人
3.1.3坚持社会共治,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风险防控体系。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
3.1.4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机场、重要水上航道、铁路客运专线和繁忙干线、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
3.1.5各级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加强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3.1.6在雅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驻地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3.2监测与预警
监测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级各类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地质、气象、洪涝、干旱、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矿山开采、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和储运、城乡火灾、重大关键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传染病疫情、食品药品安全、动物疫情、主要生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社会治安、金融运行、粮食安全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市级层面要加强有关行业重大风险监控方面的研究,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辨识、监测,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防范,减少或杜绝发生重大损失。
预警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运用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有关部门(单位)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市、县(区)人
(2)发布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结果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县(区)层面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②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
③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④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生要采取优先或针对性的措施;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⑨有关地区和部门发布预警后,其他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⑩媒体单位应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
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措施。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市、县(区)层面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
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1)县(区)层面要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灾害信息员、防灾责任人、气象信息员、网格员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实现社区、村网格员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承担风险隐患巡查、灾情统计、事发情况的报告等职责。
(2)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基层网格员和有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要及时向所在地人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失联及家属安抚、房屋倒塌损坏、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网上舆情、社会面治安稳定、现场救援等情况和已经采
(3)市人
(4)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各级人
(5)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融合相关部门、地方的应急基础信息、地理信息、应急资源信息、预案和案例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信息保障。鼓励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动向所在地人
先期处置
(1)事发或受影响单位要向所在地县(区)党委、人
(2)事发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当地人
(3)事发地乡镇人
(4)在境外发生涉及我市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市人
指挥协调
(1)组织指挥。市人
(2)现场指挥。市级层面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事发地县(区)组织指挥机构纳入市级现场指挥机构,在市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场指挥机构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
当国家、省级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到突发事件现场时,市级现场指挥机构会同县(区)指挥机构与其对接并接受领导指导,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当市级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到突发事件现场时,县(区)指挥机构要与其对接并接受领导指导,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3)协同联动。解放军、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地方党委、人
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①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③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控制传染源,观察密切接触者,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
④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
⑤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⑥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视情采取其他相关保护措施;
⑧启用本级人
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物资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⑩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加强群众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⑪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⑬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⑭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①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
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③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依规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④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⑤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党
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⑦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各级交通运输、医学救援、能源供应、通信保障、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应快速联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当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正常运行时,市人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按照前述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承担应对职责的各级组织指挥机构要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后,各级人
(2)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人
(3)信息发布
(4)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各级党委、人
(5)未经各级党委、人
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市进入紧急状态或全市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市人
新闻媒体公布紧急状态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人
3.4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
恢复重建
健全“争取中央、省级支持、市级统筹指导、灾区作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加大资金、政策、规划统筹,促进资源融合、效能提升。市级层面加大政策支持,并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强化灾区重建主体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灾后恢复重建推进体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引导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活动。
(1)根据事件级别和受损情况,恢复重建工作分别由市人
(2)上一级人
调查评估
(1)各级人
(2)市级层面有关部门和县(区)人
4准备与支持
4.1人力资源
4.1.1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国家队、主力军,市、县(区)人
4.1.2各类专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骨干力量。市、县(区)应急管理、网信、通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人防、能源、林业、新闻宣传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实际需要,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
4.1.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突击力量。要依法将驻雅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力量纳入全市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按照遂行应急任务能力要求,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针对性训练和演练。
4.1.4基层应急队伍是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园区管理机构、乡镇人
4.1.5社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辅助力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
4.1.6推进应急力量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构建救援合作机制,创新组织实施模式,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试点先行,营造良好激励环境。
4.1.7加强市内应急队伍和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的交流合作。按照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市内有关专业力量参与跨市、跨省应急救援行动。
4.2财力支持
4.2.1市、县(区)人
4.2.2处置突发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国家、省级层面启动应急响应的,市级层面申请中央、省级财政予以支持。市级启动应急响应的,由市级财政根据响应级别、影响程度、地方财力等给予县(区)人
4.2.3市级层面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省级有关标准,研究提出相应的征用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人
4.2.4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4.2.5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投保商业保险。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市、县(区)人
4.3物资装备
4.3.1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市直牵头部门,要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4.3.2市、县(区)人
4.4科技支撑
4.4.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
4.4.2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推进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空天地一体化韧性抗毁应急通信网络、大数据支撑体系、“智慧大脑”等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4.4.3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网络系统,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配置移动指挥系统。建立市、县(区)两级应急指挥平台,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值守应急、信息报告汇总与发布、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预案管理、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需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各类园区也要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属地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
5.1预案编制
5.1.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历史情况和重大风险,
5.1.2预案编制应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完成前,鼓励探索以情景构建方式模拟突发事件场景,对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并加以完善。
5.1.3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专家的意见,并进行评审或论证。涉
5.1.4不同层级的应急预案内容应各有侧重。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等,由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市、县(区)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县(区)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各类园区管理机构和乡镇(街道)级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本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主要针对本单位和基层组织面临的风险,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内部工作,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特点。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和支持部门
重大活动保障、重要基础设施保护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编制工作。针对重大活动保障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央、省在雅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
5.2预案审批与衔接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审核报批和部门应急预案以及下一级总体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起草,按程序报请本级人
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应急委对应的专项指挥机构或相应突发事件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本级人
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
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由本级
园区管委会综合应急预案由本单位编制,报本级人
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民营、外资等企业)应急预案经本组织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按“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分类备案”原则进行管理。市属企业集团综合应急预案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抄送市级企业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向突发事件主要市直牵头部门备案,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级企业主管机构。
涉及需要与所在地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省级在雅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审批程序由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预案演练的指导。
(2)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
(3)市、县(区)人
(4)县(区)人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5.2预案审批与衔接”部分有关要求组织进行。仅涉
(4)各级人
6宣传和培训
6.1加强公益宣传和社会动员,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2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把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进行指导和监督。
6.3各级人
6.4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文化、应急文化、灾害预警文化的宣传和培训,推进应急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鼓励建设和提供应急教育体验场馆、应急避难场所,各类应急教育体验场馆、科普场馆、文化馆等应积极开展应急宣传普及活动。
7责任与奖惩
7.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人
7.2公民按照各级人
7.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有奖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制度。
附则
8.1本预案涉及的市级层面有关部门,县(区)人
8.2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9.1市级主要应急预案
市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
(1)突发事件类
序号 | 应急预案名称 | 主要牵头部门 |
1 | 雅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市水利局 |
2 | 雅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市气象局 |
3 | 雅安市地震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
4 | 雅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 | 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市林业局 |
6 | 雅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7 | 雅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8 | 雅安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9 | 雅安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10 | 雅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1 | 雅安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 |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
12 | 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13 | 雅安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14 | 雅安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市委网信办 |
15 | 雅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市卫生健康委 |
16 | 雅安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17 | 雅安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18 | 雅安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 |
19 | 雅安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 市委政法委 |
20 | 雅安市油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1 | 雅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金融工作局 |
22 | 雅安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委统战部(侨办、台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23 | 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 | 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24 | 雅安市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政府新闻办 |
25 | 雅安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2)应急保障类
序号 | 应急保障 | 牵头协调部门 | 支持部门和单位 |
1 | 雅安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等 |
2 | 雅安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等 |
3 | 雅安市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 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国网雅电集团、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中石油雅安分公司、中石化雅安分公司等 |
4 | 雅安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雅安广播电视台、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电信雅安分公司、移动雅安分公司、联通雅安分公司、铁塔雅安分公司等 |
5 | 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财政局 |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等 |
6 | 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市红十字会等 |
7 | 雅安市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 | 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等 |
8 | 雅安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直主要新闻单位等 |
市级主要部门应急预案
序号 | 事件类别 | 主要牵头部门 |
1 | 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
2 | 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3 | 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4 | 工贸行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5 |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6 |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 |
7 |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8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 |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 |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 | 长输管线事故应急预案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能源局) |
12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13 |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14 | 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15 | 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
16 | 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 |
17 | 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商务局 |
18 | 民族宗教事件应急预案 | 市民宗局 |
… | …… | …… |
备注:牵头部门为多部门的,排序首个部门为第一牵头部门;上表中未列明的部门预案由相关部门自行
雅安市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参考模板图
雅安市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参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