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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1.0版)》和《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1.0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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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精神,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安委〔2020〕4号)要求,参照《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1.0版)》《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1.0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同时,各县(区)民政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民政领域各业务(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指导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类民营民政服务机构同步推进。

各县(区)、各直属单位于7月30日前全面完成责任制清单制定,8月9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王云林,联系电话:2242330。

雅安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2日

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1.0版)

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分析研判民政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5.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与安全监管工作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8.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民政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研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有关责任追究。

9.完成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二、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

2.负责监管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3.认真执行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全年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协助做好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6.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7.完成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它有关安全的事项。

三、市民政局其他业务分管负责人职责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组织同实施。

3.认真执行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

4.组织开展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5.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全年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6.接到分管业务(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7.完成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它有关安全的事项。

四、市民政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共性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组、分管负责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

2.牵头拟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计划,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统筹做好综合信息和安全事故统计汇总、信息上报。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4.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综合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5.牵头组织实施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党政同责目标考核。

6.综合协调本业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跟踪督办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会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7.参加同级党委(组)、政府(部门)和政府安委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完成分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事项。

(二)具体职责。

1.办公室。承担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社会救助科。承担救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科。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承担康复器具行业和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市民政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室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组、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

2.起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计划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配合做好综合信息和安全事故统计汇总、信息上报。

3.认真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参与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4.拟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综合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参与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党政同责目标考核。

6.积极参与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参加同级党委(组)、政府(部门)和政府安委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事项。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1.0版)

一、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行业类别

责任清单

1-1

民政服务机构(名称)

1.依法生产经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3.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巡查和维护保养,重点突出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6.落实安全保障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的有效实施;

7.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有效控制生产风险,依法开展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9.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10.必须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重点岗位责任清单

序号

岗位名称

责任清单

履职清单

责任人

2-1

民政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1.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组织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各部门落实;

3.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4.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保障;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并权责明晰;

7. ……。

1.定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各部门安全工作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分管负责人提交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主持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5.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并留下痕迹,跟踪督促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在节假日前和汛期等特殊时段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节假日期间现场督导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6.落实安全工作经费;组织审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教育计划落实;

7.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总结预案演练不足,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8. ……。

 机构主要负责人(法人)

2-2

民政服务机构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1.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分管单位安全工作,并负责统筹推进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主要负责人督促其他分管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6.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开展演练工作,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7. ……。

1.定期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

2.协助主要负责人推进单位(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并组织实施考核;

3.定期督促各部门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4.负责牵头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5.在职权内落实隐患整改、员工培训·和保障工作经费,对超过职权的,要及时向负责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汇报并争取经费落实;

6.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

7. 定期向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8.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教育;

9.……。

具体分管负责人

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指示;

2.在主要负责人指导、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企业)安全工作;

3.负责拟定或者修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方针、目标、计划、考核,并进行分解和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5.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报告;

6. ……。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指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制度等文件;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编制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考核工作;

3.组织签订部门内各级人员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4.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培养安全工作意识,对新上岗的员工要开展岗前培训;

5.定期开展现场相关检查,对日常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统计和汇总,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形成问题清单,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汇报情况;

6. ……。

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定安排

2-4

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指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制度等文件;

2.在部门领导下,具体开展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编写或修订和实施;

4.参与或开展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5.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6.组织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总结;

7.负责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的建立、归档;

8.……。

1.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2.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司安全规则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3.参与编写单位(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实记录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参与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或特殊时段等形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和督促有关人员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措施;

5.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和参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客运索道、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应急演练和救援处置,并做好总结记录;

7.开展日常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关键安全设施设备、重点部位、高风险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8.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9.负责抓好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培训。

10.……。

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定安排

2-5

……

……

……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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