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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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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急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持续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中、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基层基础,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整体提升。加快推进《雅安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雅安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实施,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雅安市灾害综合应急管理系统项目(DRM)建设,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测、决策支持、指挥救援、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等能力。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创建。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分片区、分层级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统筹抓好消防救援队伍、矿山救援队伍、企业救援队伍、乡镇(街道)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推动荥经矿山救护中队的扩建扩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工作机制,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强扑火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保质保量完成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任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工作运行机制,时刻做好应急应对准备。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8683.91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683.91万元,上年结转7872.4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68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88万元;项目支出7951.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83.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48元、上年结转7872.4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81.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1.48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49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职务职级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811.48万元,基本支出732.88万元,占总收入9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82万元,占85.9%;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8万元,占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占0.1%。2021年项目支出78.6万元,占总收入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6.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0.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64.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费。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察监管的工作经费。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6万元,主要用于: 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运费及救灾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2.88万元。

1.人员经费6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日常公用经费10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均无因公出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5万元。我局除了承担原市安监局的职责,还承担了市政府办应急管理、市公安局消防管理、市民政局救灾、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草原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部门职责,并整合了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职责。在新增加了这些职能职责以后,各级检查任务明显增多,导致公务接待明显增加。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及业务交流等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增加1万元。新增部分为森林防火等新增职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3辆,商务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督导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98 万元,相比2020年减少2.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8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应急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十一)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二)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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