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按照《雅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安委〔2020〕4号)要求,现将《雅安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雅安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雅安市卫生健康系统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照市卫生健康委责任清单,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分类指导,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部位、重点岗位人员,全面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构建以风险辨识管控为主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缺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并推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知责履职”;要在清单具体制定中进一步量化明确组织开展的频次、内容、指标和要求,具体岗位责任清单要在对应的岗位操作区或指定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提醒落实;要强化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对本机构各环节、关键岗位等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精准辨识,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要通过清单制管理,严格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县(区)、各单位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形成的工作经验要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
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郑继忠、陈真燕;
电话:2235205; 邮箱:864918379@qq.com。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