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芦山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措施,多举措抓安全生产取得实效。1至8月,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起,死亡2人,受伤6人(其中,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道路交通领域十二类车辆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过较大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召开3次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召开5次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先垂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于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5次率领相关部门赴一线开展安全检查。9名副县级领导带队,安监、国土、水务三部门牵头,分赴9个乡镇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
三是部门履职尽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切实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大部分企业从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到一般从业人员均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在企业内部基本形成了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见实效。
六是宣传教育培训有声有色。充分运用电视台、芦山主页、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以专栏、手册、警示教育、温馨提示、培训等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