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9月6日起至9月15日,四川省“打非治违”集中统一行动将进入第四阶段,重点整治校车安全问题。
校车集中整治期间,四川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逐车登记、不留死角,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问题,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满分或者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坚决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在校车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校车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同时,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迅速落实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及时调整校车通行线路。
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