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县应急管理局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做好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执法检查组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对企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严格选择合法的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者,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加强驾驶人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类型车辆超限装载标准及载物的长、宽、高规定装载货物。
二是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警示。聚焦企业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