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政务微信
位置:首页 > 信息详情

汉源县金成锌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汉源县金成锌业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511823MA62C0PF7B




李茂军



雅应急罚〔2024〕危工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1.未制定异常工况下硫酸储罐倒罐操作规程,不符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1.2项、第4.9.1.3项要求;
2.酸泵区未进行防腐处理,且该区域未设置洗眼器,不符合《冶炼烟气制酸安全生产规范》(GB/T 29524-2013)第5.4项要求;
3.喷淋塔二楼操作平台未设置挡脚板,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4.1.3项要求;
4.锌焙砂成品库房外警示标识未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且未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第9.5项、第10.1项要求;
5.未制定全厂停电应急预案、控制系统失灵应急处置预案,不符合《冶炼烟气制酸安全生产规范》(GB/T 29524-2013)第4.11.2.3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罚款对汉源县金成锌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万元(捌万元)的行政处罚8

2024/05/072024/05/232025/05/07雅安市应急管理局11511600731624837T雅安市应急管理局11511600731624837T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4 yjgl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2259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3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4
联系电话: 0835-2223829
主办单位:雅安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