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震函〔2010〕6号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关于做好汛期地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防震减灾局:
进入五月份以来,雅安市局部区域暴雨、暴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发,地质灾害呈现多发趋势。特别是“7.3”暴雨,导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我市造成严重损失。为此,省市政府再次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切实做好汛期保安全工作。为做好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保障地震观测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和保安全工作,结合本县(区)实际启动和组织开展汛期地震监测仪器设备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近段时间,我市已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造成部分区域大面积积水,地震观测仪器设备设施面临严峻的汛情考验。特别是数字化观测仪器设备,容易遭受雷电袭击,保障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尤为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信息,今年我市还将面临多次集中强降雨天气过程考验,部分地方的降雨量和降水天数较常年偏多,发生各种气象、地质灾害的风险高。因此,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必须认清严峻的形势,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各台(点)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二、明确范围,落实责任
此次排查和检查工作内容包括本辖区内地震前兆台(点)、测震台站和强震台站的仪器设备设施和周围观测环境。尤其要做好与台(点)所在乡(镇)的信息沟通,并对仪器看护人员、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巡回指导,传授防范知识和应对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台(点)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各种灾害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带班,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确保汛期地震安全。并请于7月14日前将排查、检查结果和汛期期间监测仪器设备保障措施报告市防震减灾局科技监测科,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