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政务微信
位置:首页 > 信息详情

《雅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重点说明内容

《雅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共五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附则。

(一)总则

对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原则。事故的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不再一一对应。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市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

明确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县(区)、经开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应对工作,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全市各个层面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规范,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细化,明确了工作构架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扩大响应的具体措施,实施“双指挥长”制,强化指挥体系,畅通上下指挥系统衔接渠道。

(三)运行机制

预案将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等统一归并,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细化了应急处置与救援程序,增强了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应急准备和监测与预警进行了规范。预案的核心内容为应急处置与救援,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六个连贯动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细化了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具体的启动条件、处置措施和救援安全、及时的信息发布和科学的舆论引导以及应急结束的具体要求,力争最大限度、最有效率的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降低人员伤亡,减少舆论影响。后期处置明确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负责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伤亡人员抚恤、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应急保障

明确人力、财力、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方面内容,重点阐述危险化学品应急力量体系和技术储备等有关内容。

(五)附则

明确了预案管理、宣传培训、奖励与追责等方面内容。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4 yjgl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2259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93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4
联系电话: 0835-2223829
主办单位:雅安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