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2日,由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组成4个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全县16个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综合督查组通过“听、查、看”等形式,重点对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贯情况、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