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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 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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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川煤监函〔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西监察分局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学法用法守法,以重点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基础,学通弄懂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对标对表查问题抓整改为核心,强化煤矿安全整治,以深入剖析找原因为路径,全面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煤矿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四川煤监局川西监察分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四川煤监局川西监察分局分管雅安片区负责人和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四川煤监局川西监察分局分管雅安片区的监察员和雅安市应急局煤炭管理科及执法支队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雅安市应急局煤炭管理科,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信息报送、数据管理等工作。

三、活动范围

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包括“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在学习中找问题,在问题中查原因,在差距上建立制度,强机制,在整治中严标准。

(一)全员学习培训(2-6月份)

1.企业组织。煤矿企业是本单位学习培训的责任主体,分级分类制定学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对照各类岗位人员重点学习内容(见附件1),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在线学习、自选学习等多种有效形式,持续组织推进学习培训工作,实现全员覆盖。在学习培训过程中既要注重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更要实现对标查风险、查隐患、查差距、查问题,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对照学习内容逐条规定予以确认,列出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并随着学习的深入推进不断更新风险、隐患、问题清单。

2.监管部门组织。以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局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1)视频讲座。组织参加针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开展的系列视讲座。各煤矿企业按要求组织职工收看。

(2)知识竞赛。在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国家煤矿安监局官方微信平台和四川煤矿远程宣教平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煤矿从业人员开展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

(3)法治宣讲。组织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参加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团讲座或学习宣讲资料。

(4)宣传教育。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局汇总整理系统内煤矿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资源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煤矿企业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矿区公共场所(显示屏等)进行宣传。

(二)深入剖析原因(2-6月份)。煤矿企业要采取办公会、民主生活会、专题讨论等方式,针对风险、隐患、问题清单,从思想认识、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上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和隐患的根源。

(三)制定整治方案(2-6月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专题研究,结合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和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风险管控措施、隐患整改措施与标准,在风险管控上,要从矿区、矿井、采区、工艺、系统、治灾、制度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在隐患治理上,要以调整采掘部署为基础,以优化生产系统为目标,以保证治灾时间空间为核心,突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整治;在安全管理上,要突出资金投入保障、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制度完善落实、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狠下功夫,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假大空”。

(四)强化整改落实(6-8月份)。煤矿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要按“五定五落实”的要求,“一项目一措施、一工程一措施、一措施一标准”在整改上狠抓落实,坚决杜绝整改搞形式走过场,严格验收考核,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要重新整治,并追究责任。一要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过多强调自身困难、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二要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煤矿企业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风险意识不强、制度制定不符合实际、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分方法,以及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

(五)加强督导检查(2-10月份)。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将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1.考试考核。煤矿企业要针对川煤监函〔2020〕15号文件关于学习培训的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7月中旬前形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报县(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区)活动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确保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

2.检查评估。煤矿企业针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6月底前,结合“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形成企业自查报告,9月中旬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和学习整改台账报县(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区)活动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督导检查。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局将结合专项整治、明查暗访、联系督导、专项监察等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调低煤矿监管监察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活动方案制定、学习考试及自查报告、整改落实以及活动效果。

五、活动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产煤县(区)应急管理局制定活动方案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煤矿企业开展好本次活动,并于3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及联系人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推动促进。各产煤县(区)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政策、规程标准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扩大受众范围,充分利用通报、表彰、约谈等工作措施,确保煤矿企业做到真学、真查、真改,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通报考核。市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产煤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按月进行通报排名,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产煤县(区)活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活动开展情况按月进行排名通报。原则上按以下内容进行排名:是否制定活动方案;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分专业、分岗位、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是否进行考试考核;是否开展自查自改;是否形成“1台账2报告”(学习整改台账、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自查自改报告);是否对隐患责任人员进行靶向式培训;是否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

(四)信息报送。各产煤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和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及时汇总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活动期问好的经验和做法。每两周向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报送1条简要工作信息,每月1日前向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报送1个典型经验和1个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11月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向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曾健

电话:18808212497

邮  箱:4157730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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