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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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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一)严格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名执法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同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将所负责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平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加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我局在雅安市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示了调整优化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并及时调整及时公开,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对我局“放管服”改革相关规章和文件进行了清理,重点清理了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与“放管服”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经清理,我局“放管服”改革不涉及相关的规章,也没有制定与“放管服”改革决定特别是因“放管服”改革而修改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28日将清理结果按时报送了市政府法制办。

(三)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服务责任,推进行政审批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移,市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推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构建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一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对检查企业、检查情况、检查结果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差异化监管,以下放、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跟踪监督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等过程的合法性和时效性,抽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三是强化直管行业日常监管工作。集中抓好煤矿关闭退出、体检,非煤矿山、头顶库、尾矿库日常监管,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等工作,全面强化直管行业安全监管,确保监管重心从事前监督向事后监管转移。

二、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

为将安全生产领域简政放权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实际,制定印发了《雅安市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雅市安监〔2016〕59号),对全市安全生产简政放权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一是严格落实取消、承接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政放权总体要求,我局在此次“放管服”改革中,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9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局总审批事项的37%。目前,对取消、下放、承接的22项审批事项已全部调整到位,并编制和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是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对性质近似或者程序基本相同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或者同一安全监管内部不同机构之间的审批环节进行精减,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申报环节进行简化。三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审批运行作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切入点,理顺行政审批机制,着力实现审批程序化、服务规范化、监督公开化。我局研究制定了《雅安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规定》,编制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流程图》,对行政审批的职责分工、审批程序、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和细化,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对保留的所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办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等。

三、坚守安全生产工作底线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强化工作责任。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研究通过《雅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下发《雅安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巡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在各重点时段多次深入基层一线检查、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进一步厘清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由编制部门牵头,安监部门配合,开展了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为主要内容的普查、督查、整改,对市县部门、园区、乡镇的安全生产职责、机构、编制进行了清理,全部规范明晰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到岗到位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持续开展多轮覆盖全市的拉网式大检查、包县督查和“回头看”,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在检查督查中,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举措。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7月起到年底组织开展四轮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各类检查组2809个(其中暗访暗查组588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152家次,排查一般隐患9712项,已整治9658项,整改率达到99.44%,排查重大安全隐患2项,已整治2项,整改率100%,共计投入整改资金580.22万元,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604起,停产整顿107家,暂扣吊销证照20个,关闭取缔26家,处罚款135.889万元。

    (三)突出抓好直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煤矿方面,我市今年已关闭5处煤矿,化解过剩产能39万吨,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5%,去产能数的11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下达32处煤矿体检任务,共查出和整治隐患1042条,省、市共实施经济处罚98.9万元,暂扣5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火灾整治、设备等各方面整治持续推进

(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今年,市、县安监部门共增加15名参公人员编制用于执法工作,市组建经开区执法大队,片区执法中队在推广。全市目前已有5个乡镇(街道)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超额25%完成了2017年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全市强力推进事故双控预防机制建设,全市2000余家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作,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全市共摸排风险点921处,其中一级风险点0处,二级风险点0处,三级风险点662处,四级风险点259处。

(五)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的执法调度分析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抽调各监察大队人员243人次,随机为8个小组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今年以来,我市共计打击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686起,停产停业整顿12家,警告15次,暂扣、吊销许可证14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处罚款459.708万元。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组织开展了第16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执法亮剑行、媒体宣传、应急演练、宣讲等一系列的活动。二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制。三是强化案例曝光。今年以来,在《雅安日报》等媒体上先后公开曝光两批次、9个县(区)、10个行业、11家企业共计23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五、结合安监实际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月调度、季分析、年考核制度。每月统计全市各县(区)安监系统的执法情况,掌握县(区)执法工作进展;每季度提取执法案卷,分析执法情况,现场点评案例,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能力;每年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全市排名,督促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过近年来的实行,全市安监执法人员能力得到提升,在全省执法比武的成绩取得了突破,首次获奖,并取得了4个二、三等奖的成绩。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交叉执法检查由县(区)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带队,至少2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指定的县(区)进行执法检查。全程参与该执法案件的查处和案卷编制工作,且必须办理结案。对交叉执法的案卷要进行评查,并且评查得分纳入交叉执法检查组所在县(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使交叉执法形成的案卷同时纳入检查与被检查县(区)的行政执法考评工作,推动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三是自查自纠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我局组织县(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自查、自纠、考评工作。制订了全市依法治理自查自纠标准,从依法治理体系建设、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五个方面,对自查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并通过县(区)互查互评,我局检查考评等方式,推动县(区)及时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健全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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