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1 | 石棉聚星阻燃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MA65GQ0T8R | 陈刚 | 雅应急罚〔2024〕危工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未按照审查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擅自将阻燃剂生产操作平台变更为黄磷缓存槽(40吨),存在降低安全性能的风险。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 罚款 | 对石棉聚星阻燃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15 | 2024/12/09 | 2024/12/25 | 2025/12/09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