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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芦山县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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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灾安置场所是集减灾、避灾、救灾物资储存等功能于一体,主要用于庇护受灾群众,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建设项目,对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意义重大。芦山县应急管理局联合飞仙关镇因地制宜,高标准推进飞仙关镇凤禾村三江小学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全县各乡镇(街道)的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芦山县是一个自然灾害灾多、灾频、灾重的地区。避灾安置场所是保障受灾群众安全的地方,必须做到安全合理。芦山县应急管理局和飞仙关镇人民政府通过科学的摸底调查,从利用现有资源和提高场所使用率的角度出发,最终选址在凤禾村三江小学。该避灾安置点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县应急管理局投入20余万元用于装修改造以及设备物资购置。目前已全面完成。

二是统一标准,规范建设。芦山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芦山县临时集中安置点规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满足至少50名群众的住宿条件,设置男女休息室和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室,配备棉被、防潮垫、应急生活包、消防灭火器等救灾物资,真正做到了集减灾、避灾、救灾物资储存等功能于一体,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防灾减灾的需要。

三是强抓制度,长效管理。做好避灾安置场所工作流程规范、制度健全。建立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转移人员登记制度、救灾物资管理发放制度、环境卫生制度等,切实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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