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7月20日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以及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芦山县安委会认真组织开展了7月至12月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导、大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县安委会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制定可操作性方案,明确了乡镇、部门以及企事业在大检查中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三是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按照“五个一批”要求,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整治了一批问题和隐患,取得了较好效果。截止9月底,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96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466个,整改452个,整改率97%;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起,关闭取缔企业16家。
四是强化督查,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由县安办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2个督查组,于9月下旬、10月中旬、11月下旬安排了3轮督查,分别对乡镇和部门、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大检查、大督导、大整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