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川安委〔2015〕17号),要求用3到5年的时间,全省建成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为依据,以专业信息化系统为管理平台,以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与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并网衔接为核心的动态实时管理安全隐患的工作体系,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会查会改会报”、“真查真改真报”,推动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监管,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通知要求,各地要重点把握企业分类分级管理、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要强化监管执法,通过隐患信息系统的应用,倒查倒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求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规划,强化组织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本地区特点,突出重点难点,分步有序推进,要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宣传引导、激励约束、监管创新等方式,确保体系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