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22日,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联合组成督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田建文带队,重点对雅安市、荥经县和雨城区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查了3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并结合督查检查情况分别向市、县(区)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督查组强调,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红线意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督查组要求,要保持清醒认识,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决不能在风险管控上掉以轻心,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一要扎实推进治本攻坚。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加快“两个清单”问题清零;二要夯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强化长期停工停产矿井、即将关闭矿井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补齐安全欠账,加强基础建设;四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整治。要严厉打击“六假六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酿成事故。
雅安市、雨城区、荥经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