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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汉源县马烈乡“7·20”山洪泥石流灾害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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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4年7月20日凌晨突发强降雨,汉源县Y104峨富公路马烈乡豆腐石段被泥石流冲毁,造成道路中断,目前该段道路暂不具备安全通行能力。为确保灾区抢险救援和后续重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汉源县Y104峨富公路K142+280m至国道245线834km+200m(安乐镇白万线分路经马烈乡新华村、皇木加油站、X043皇木镇至乌斯河公路至国道245线皇乌路口)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7月22日起,具体恢复通行时间待定。

二、管制路段

Y104峨富公路K142+280m至国道245线834km+200m(皇乌路口)。

公安交警分别在汉源县雅西高速汉源东下站口设置远端保障点,在洪福隧道路口、洪福村村委会路口、马烈乡与万里工业园区岔路口、安乐镇鹤梧村路口(小地名:地瓜口)、马烈乡乡政府岔口处(马烈村5组路口)、马烈乡新华村村委会路口、皇木镇方村垭口、国道245线皇乌路路口、隆汉高速与国道245线连接线路口设立临时交通管制点,在马烈乡新华小学设置核心管制点。交通管制点会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三、管制措施

(一)对所有机动车实行凭通行证放行管理,禁止无证车辆进入管制路段。

(二)将视抢险救援和后续重建工作需要,实行定时双向、单边交替放行。

(三)对大型机具(含运输大型机具的运输车辆)、车辆或大批人员集中进出的,由公安交警结合限时双向、单边通行方式进行通行保障。

(四)管制区域通行车辆应当主动避让抢险、救援、执勤车辆。

(五)管制区域通行车辆应当服从公安交警指挥。

(六)对被管制车辆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7·20”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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