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至3月3日我市交通局程宜总监率领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第三综合督查组对我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第二次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剑锋制箔电子有限公司、县教育局、县发改局、五龙乡、穆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认真听取相关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仔细查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