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县安监、公安、供销社三部门联合组成执法队伍,对县内1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以零售点安全经营条件、烟花爆竹专柜存放、消防器材配备、禁烟火警示标识、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是否超量等为检查重点,逐一进行检查,并就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到位。检查人员要求:一是经营点负责人要向购买者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的注意事项及相关安全知识;二是要准确、及时地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确保流动有痕;三是要在经营场所张贴严禁烟火标识,且坚决禁止烟花爆竹与易燃易爆物品一同摆放。
本轮检查共查处隐患4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