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天全县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抓手,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开展动态隐患自查自纠,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该制度通过正向激励,引导企业员工主动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形成“自查、自报、自改”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在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立长期举报奖励公告牌,公布举报渠道和政策,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将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内部举报奖励,增强员工参与积极性。
截至目前全县282个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并积极推动落实,发现报告隐患835条,整改835条,整改完成率100%,累计发放奖励金额3.22万元,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的触角延伸至企业内部每一个角落。
下一步,天全县将持续深入推动辖区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推动隐患早发现、快报告、速整改的良好循环,实现企业安全治理从被动应付到主动防控转变,以精准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筑牢企业本质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