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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防震减灾局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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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委办〔2017〕4号)文件要求,2017年2月7日,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勇同志主持,具体学习贯彻情况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认识重要意义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执清同志传达了《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委办〔2017〕4号)文件精神,并全文领学了《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专题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了学习《追究办法》的重要性: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设责任制;二是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责任追究依规依纪;三是要坚持动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是要健全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追究结果运用。

二、深刻解读内容,准确把握实质

通过对《追究办法》的详细解读,党组成员准确把握了《追究办法》的实质精神:一是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将受到改组等责任追究;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可受到纪律处分等六种方式的责任追究;二是应当追究责任的多种情形,有其中情形之一的,将被追究责任: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等。同时,还包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不力,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甚至软拖硬扛、拒不整改的以及不支持甚至干扰、阻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等;三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重在追究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对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检查、通报和改组三种方式;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六种方式;四是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实行主体责任追究终身制,责任追究情况作为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最后,根据《追究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五项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追究办法》及市委、市纪委相关要求,制定并印发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四个亲自”,层层传导压力,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紧抓细抓实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党组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并印发我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内容;三是由局纪检组牵头负责落实我局每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回头看”工作,加强对风险的管控,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做好配合;四是结合下一步市委和市纪委相关会议、文件要求,将我局相关制度再完善、再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追究办法》的贯彻落实;五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档案,加强该项工作的痕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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