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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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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为了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现将2015年全国发生的几起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作以剖析:
    (一)海南“2015.3.18”较大中毒事故
事故概况:2015年3月18日,海南省儋州市蔚林橡胶公司组织进行橡胶废水池清洗作业,1名员工在废水池中作业时突然晕倒,其他2名员工和闻讯赶来的厂长先后下池救人,最终导致3人中毒死亡。
事故教训:企业对有限空间认识有误,认为敞开式的池子不属于有限空间,更不会导致人员中毒。企业没有对员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的安全培训,员工没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不知道有限空间存在的中毒窒息风险,也未采取任何通风、检测、防护等措施盲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特别提醒: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自然通风不良的空间,极易积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而导致中毒、火灾爆炸事故,或者由于氧含量不足而导致窒息事故发生。
在废水池、污水池、发酵池、腌菜池、窨井、地沟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池、井、沟内积聚或因作业扰动溢出的硫化氢有毒气体将导致中毒事故发生,甚至在数秒内致人死亡。
企业员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在未经过培训和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时,员工有权拒绝有限空间作业。
    (二)云南“2015.1.14”较大中毒事故
    事故概况:2015年1月14日21时20分,云南红河金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炼车间副主任安排5名工人到五楼清洗7、8号糖浆箱。21时46分,1名工人进入7号糖浆箱,在弯下腰准备作业时晕倒,现场人员发现后用对讲机呼叫,附近11名工人相继进行施救,最终导致4人死亡、2人中度中毒、6人轻度中毒。
事故教训: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未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未提前进行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针对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特别提醒: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逐条进行安全确认。企业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限空间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配备有关检测、通风、防护等装备,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作业安全。
    (三)湖南“2015.8.28”中毒事故
    事故概况:2015年8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湖南省常德市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高温季节停产恢复生产准备过程中,1名工人在清理浆纸池内废料时中毒晕倒在池中,企业老板和其他7名工友见状相继进入池内施救而中毒,最终导致7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教训:企业未对员工进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救援知识进行安全培训,未在作业现场配置应急装备,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盲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导致施救人员伤亡。绝大多数有限空间事故都存在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的情况。
特别提醒: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四)湖北“2015.10.14”窒息事故
    事故概况:2015年10月14日16时50分左右,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教训:设计不合理,过剩氮气排放管接入地坑,形成安全隐患。受限空间管理缺位,维修工在打开地坑盖板取水时发生窒息。应急处置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特别提醒:人吸入高浓度氮气会引起缺氧窒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化工企业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县安监局在此呼吁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抓好落实。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特别提醒广大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入,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发生事故后,科学施救,严禁盲目施救,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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