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川省党政同责暂行规定》颁布以来,我县切实贯彻要求,重点督促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促使“党政同责”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地落实,确保“
一是切实开展宣贯。在每年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均安排时间专题宣讲,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安委会上组织专题学习,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学习培训。
二是切实
三是严格落实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芦山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履职尽责,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有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