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汉源县人民法院就起诉人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市应急局行政处罚决定案开庭审理。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参与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为全市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表率作用。同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局机关、汉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等共20余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现场,双方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法律律是否准确、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激烈辩论,旁听人员认真观看了庭审现场的每一个环节,真切感受庭审氛围。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表示,通过现场旁听感受了法审工作的庄重,内心深感震撼,今后要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参加旁听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旁听庭审是以案释法的生动课堂,“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信,今后要更加主动的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主体责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应急管理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之后,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出庭应诉工作质效,主动配合法院审理案件,维护司法权威,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