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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执法支队 2016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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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结合2016年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以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和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以“打非治违”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安,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科学发展。

工作思路

 2016年执法工作,根据全局统一部署,强化一个责任:“生产企业的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坚持两个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和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狠抓三项工作:“从严执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继续转变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双随机”执法方式,采取明查计划、暗查暗访、举报核查等执法方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为工作目标,不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完成六个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一)执法计划完成率100%;

    (二)发现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率为100%;

    (三)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100%;

    (四)处罚案件(事故处罚除外)执行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率达到100%;

    (六)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

  三、主要职责

  2016年,市安监局执法一大队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化工企业的监察执法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执法二大队加强对其它行业的综合监察执法工作,协助其它科室对灾后重建和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严重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检查,做好事故调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四、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数量:雅安市安监局监察执法支队人员编制执法人员10名,实际在编在岗执法人员8名,其中:执法一大队5名、执法二大队3名。副局长兼任支队长(未在编制内),副调研员(未在编制内)协助支队长工作。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2008天:总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监察执法人员数量=(366-115)×8=2008天。 

    (1)2015年全年366天;

    (2)全年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加上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端午、五一节和国庆节共11天,全年法定假日115天;

    (3)监察执法人员按8人计。 

    2.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600天。

    (1)参加省、市组织的一般性和专项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等,预计400天;

    (2)对上级交办和市局直接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进行调查核实,预计100天;

    (3)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检查工作任务,预计100天。

    3.非监察执法工作日预计288天。

    开展党务、工会、内务、请假(年休假、病事假)、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核、学习和执法比武实训工作调研等,预计288天。 

    4.监察执法工作日约1120天。

    总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监察执法工作日=2008-600-288=1120天。

按照每次出动2至4名执法人员、3至4天时间完成一个企业的监察执法,每检查一个企业至少需要6至16个工作日,全年计划对至少70家次企业进行计划内监察执法,其中定向执法检查企业32家,随机抽查监察执法企业38家。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合法性专项监察执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合法性专项监察执法;

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合法性专项监察执法;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专项监察执法;

安全培训教育合法性专项监察执法;

劳动防护管理专项监察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执法;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专项监察执法;

    六、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直管行业监察执法。

执法一大队对直管行业按企业数量比例分配执法名额。全市煤矿65家,非煤矿山135家,冶金企业5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0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9家。按照计划全年共执法40家企业,其中:定向执法检查煤矿企业5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冶金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随机抽查20家企业,其中:煤矿5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冶金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其它行业的综合监察执法。

执法二大队执法对象是其他行业实施综合监察执法,全年对综合监察的12家企业进行计划内专项监察执法(具体名单见附件3),对医院、学校分别进行两次随机暗访抽查,其他行业全年随机抽查不少于1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4)。

    (三)继续开展灾后重建和重点建设工程的综合监察执法。

    按照《关于成立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坚守灾后恢复重建“六位一体”工作底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雅重建委〔2015〕36号),市安监局负责坚守安全工作底线监督检查。经局党组研究,市局执法一组组长朱勇,参加科室为综合科、执法二大队,执法监察对象市政、房屋建设工程、雅康高速公路、雅康铁路建设;执法二组组长张丹,参加科室为矿山科、执法二大队,执法监察对象为国道318、351交通建设工程、铜头引水、南郊水厂工程。

    五、计划执行措施和要求

    (一)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提升计划执行度。

根据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生产经营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根据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分解下达月度具体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计划执行进度和质量的跟踪督查,注重执法分析,找准执法薄弱环节,确保安全执法工作到位。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

一是梳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政权力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及责任依据,厘清责任界限。

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标准》,根据特点编制专项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表,按照“严、深、细、实”要求,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符合规定的搜集资料予以佐证,对不符合规定的采取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勘验笔录、摄录照片等措施固化执法证据,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实现监察执法过程“四化”管理,即“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

    (三)强化监察执法服务意识。

    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改进工作作风,消除和摒弃执法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建立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违法事实、讲清楚违法后果、讲清楚处罚依据),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安全理念扎根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工种、每个岗位,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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