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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调整应急管理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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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同意调整应急管理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的函》的精神,我局决定对全市应急管理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示共涉及新增4项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

现将《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予以公布,请各地对照执行。

特此公告。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对应市直部门

清单序号

当前情况

调整方式

调整后情况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行使层级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行使层级

备注

1

应急管理局








新增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未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职责范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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