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芦山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芦山县某在建工地内焊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赓即芦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被举报在建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该在建工地为钢架搭建项目,检查当日东莞某雕塑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张某在场,检查时该施工现场4名工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检查中发现正在进行钢架电焊作业的工人张某与正在进行水管电焊作业的工人朱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群众举报问题经核查属实,芦山县应急管理局赓即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2023年3月22日,按照《芦山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芦山县应急管理局予以举报人3600元奖励。这是迄今为止,我县兑现的首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安全生产举报监督,是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