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完善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九条措施》,结合宝兴实际,及时制作并印发我县《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十条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完善《宝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启动响应条件及应急准备相关内容,增强预案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二、迅速进行信息传递。一是县应急局(县防办)每日收集各级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分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确保气象信息能快速传递至相关责任人;二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每日同气象、自规、水利等部门开展会商研判,一旦发布预警,及时更新“村村通”播放内容,由县文广体旅局录制音频在落区乡(镇)辖区内播放,切实增强群众转移避险意识;三是及时收集并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转移避险人员数据和灾损情况,主动对接防汛减灾相关工作事项,确保信息畅通。
三、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设备可用、信息畅通。一旦发布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局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必须在岗在位。利用370兆基地台抽查乡(镇)和村(社区)值班值守情况,电话抽查监测员在岗在位情况和群众转移情况。严格落实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四、坚决强化督导检查。协同市级综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乡(镇)建立5-10户为单元的包保联保制度,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乡(镇)、部门整改,确保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驻村干部密切配合乡(镇)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五、做足抢险应急准备。落实专人对全县各类应急物资进行调度盘点,储备物资91类、共计34970个(件、套、双、床、顶),物资储备充足;1支70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45支638人的乡(镇)、村(社区)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保持临战状态,211台应急机具随时调用。同时,结合东、西河火地槽隧道、新华隧道等项目工程建设,前置应急力量,确保突发情况响应迅速、应对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