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受“5·20”“6·1”两次地震叠加影响,山体松动,极易引发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特别是震后地质灾害具有高度突发性和隐蔽性,难以识别和预警,导致我市防汛防地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地震灾区防汛抗旱、地灾防治,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应对准备工作。
一、 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应急应对
入汛后,市应急管理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全面进入应急应战状态,坚决筑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大堤”。“6·1”芦山地震后,市委、市政府成立宝兴重大地质灾害防范前线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成员单位,多次深入宝兴督促指导震后防汛抗旱、地质防治各项准备工作。
二、 修订完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自2021年8月《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以来,我市开展了两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截至6月27日,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等市级33个专项应急预案均已修订印发。为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我市防汛抗旱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制定了《雅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行动方案》《雅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涵盖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群众安置、交通保障等行动子方案,进一步实化细化指挥长及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职责和行动措施。我市90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和78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并全部进行了演练。
三、强化会商研判,做好监测预报
建立《雅安市防汛抗旱预警发布传递机制(试行)》,优化预警发布传递体系,明确预警发布单位、权限、流程、级别等规定。及时组织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滚动进行会商并及时通过短信、微信、新闻媒体等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市级有关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及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乡镇、村组、企业、点位的防汛责任人以及降雨量较大、风险隐患高的地区群众手中,建立了信息的反馈确认机制,有效实现信息闭环。目前已滚动发布预警信息40期,发布风险提示单27期,推送预警短信354.4万余条。
四、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制发《雅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行动方案》《汛期防范应对洪涝地质灾害部门联动机制》《突发事件信息处理联动协同机制(试行)》《雅安市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文件,强化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水文、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军队和武警应急力量联动机制,不断提升防灾减灾协调能力。建立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乐山、眉山对接沟通,实时传递雨情、水情,加强流域电站防洪调度,已会商研判2次,共享信息30余条。
五、落实力量物资,保持应急状态
明确各县(区)依托中心消防救援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受灾群众安置点),优化91个救灾物资储备点,前置部分应急物资到乡(镇),基层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对标“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整合队伍资源,分别与4支社会救援力量、3个国有企业以及川藏铁路重庆救援队签订救援框架协议。同时,根据每轮降雨覆盖县(区)、乡镇的情况,再次前置省市救援力量、机具和设备。
六、坚持生命至上,做好避险转移
整合“两项改革”后镇村腾退办公用房、学校校舍等闲置资产,通过扩建、改造等方式创新打造应急避险常备安置点88个,总面积约6.08万平方米,单日最大集中避险安置规模约1.2万余人。严格落实“三个避让” “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及时有力有序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并严格落实“人盯人”管控措施,避免“撤而不离”现象发生。入汛以来,全市累计转移避险29833户96539人(次),无一人伤亡,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严格防汛值守,加强抽查检查
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要求,加大对相关部门、县(区)、乡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值班值守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督促各级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尽责。同时,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问题。入汛以来,共开展抽查检查 195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