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问题隐患通报机制,要求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后,要认真梳理总结,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及时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以适当方式传达到同类型企业,要求行业领域内各企业切实加强同类隐患整改,避免隐患年年查、年年反复出现,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萌芽、小问题做大。
该问题隐患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了隐患排查整治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了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进一步健全了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不断推动我县隐患排查成果向能力提升转化,切实做到以高水平的安全保障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