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始终坚决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推动“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落地,压紧压实林区企业(含林区在建施工企业)森林防灭火责任。
一是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对全县林区企业(含林区在建施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摸排,经摸排全县共有林区企业127家(其中林区在建施工企业13家),对摸排出来的企业进行台账制管理。
二是探索建立“两书一专员”管理机制,即由乡镇(街道)与辖区企业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联防协议书、落实专(兼)职安全员定期巡查,目前共签订防火责任书127份,签订联防协议书127份,114家林区企业、13家林区施工企业均按要求落实专(兼)安全员,同时各乡镇(街道)均与辖区企业落实了企业联络员,切实强化隐患排查和施工现场管理。
三是要求企业在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要将森林防火培训作为必讲内容,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在企业安全检查中,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必检查内容,让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