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截至11月4日,我市全面完成冬春救助申报审批工作,建立了冬春需救助台账。目前,已争取省应急厅支持调拨我市御寒物资1.9万件,已全部送达各县(区),正在按程序组织发放,预计11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为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这项重要民生实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前部署、及时报批,在9月中旬就召开视频会议对冬春救助摸底调查工作进行安排,并印发通知就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申报审批、及时发放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和按时报送相关资料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