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9月30日上午,我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
每位党员针对“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结合自身实际,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与会党员一致认为,合格党员应该做到:一是要学习政治理论,严格要求自己,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三是有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四是扎实工作,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标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