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兴县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原则,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应对各类突发灾害和紧急情况时,宝兴县严格按照“五有三防”标准,强化群众转移安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转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执行“五有”标准,为群众“遮风雨”。“五有”,即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医疗保障。在转移安置点,充足的食物储备和干净的饮用水供应得到了有力保障,让群众能够及时补充能量和水分。同时,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为群众提供了适宜的衣物,确保他们不受寒冷或炎热的侵袭。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也让群众在转移期间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每一位转移群众都有自己的床位和基本的生活设施。为加强转移过程管控和做好转移安置服务保障,确保每个安置点有一名公安干警、一名部门联村干部,严防转移人员私自返回。此外,每个安置点还有一名医护人员随时待命,为群众提供日常诊疗和突发疾病的救治服务,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配套奖补政策,为群众撑好“保护伞”。一是提高奖补金额,强化群众转移积极性。印发《宝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汛期提前避险转移救助工作的通知》(宝应急〔2024〕51号),要求各乡(镇)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户报—村评—乡审程序开展避险转移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天20元提高至每人每天25元。二是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保障转移群众收入。宝兴县财政局对7月15日至7月23日进行了避险转移的群众,按照救助标准,发放救助资金共计37.0225万元(14809人次)。
备足应急救灾物资,为群众做好“兜底”。面对日趋严峻的防灾减灾趋势,应急救灾物资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为保障应急状况下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中储备物资能满足至少安置3000人所需,宝兴县启动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拟采购应急物资共14107件(套),其中,棉被5800床、棉衣裤2790套、棉大衣2480件、折叠床2837张、彩条布200包。同时,为切实推进我县防汛抗旱和安全度汛工作开展,启动救灾救援应急物资采购,救生衣、反光背心、手电筒等物资共计6411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