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市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相关要求
9月29日,雅安市应急管理局、雅安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 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应急函〔2022〕167号)。省、市应急管理部门针对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救助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扎实推动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深入摸底调研,精准确定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必须是遭受自然灾害后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确需政府给予一定救助的受灾人员。各地要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 深入、实事求、应统尽统”原则,通过“一卡通”审批系统,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完成救助对象的认定。三是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救助需要。要将冬春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好受交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需要。要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精准救助,全面落实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冬春生活救助的工作安排,我县自今年10月起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家庭进行调查走访,特别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进行重点排查,采取“村(组)摸底+乡(镇)核实+县确定”方式,为因灾困难群众分类建立《冬春生活救助台账》,确保救助对象不重不漏、需求准确实在。重点保证海拔2000米以上寒区、高寒区和半高山地区农村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0月底我县已完成全部需救助人员“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录入工作。11月1日,我县向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提交了《宝兴县财政局 宝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的请示》。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预计12月底下达。我局将加快推进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争取春节前将救助金拨付到位,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二)突出物资保障,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发放
我县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方式,通过超市代储、补充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购置补充棉衣、棉被、帐篷等御寒物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应急救助物资,10月26日,省、市应急部门向我县调拨了棉被、棉大衣、棉衣裤三类御寒物资,为解决群众温暖过冬提供了
(三)突出房屋安全,加快因灾倒损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进度
宝兴县受“6·1”芦山地震影响,部分群众房屋倒损严重,为切实维护因灾房屋倒损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稳定,宝兴县
(四)突出妥善安置,完成60天过渡期救助资金发放
现已完成所有需救助人员的过渡期救助资金兑付,其中C级危房人员的60天救助资金已全额兑付完毕,D级危房人员的90天救助资金已兑付60天。D级危房剩余30天救助金现已发放蜂桶寨乡和陇东镇。其余乡镇(除大溪乡,无D级危房)剩余的过渡期救助金预计在2023年1月完成兑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加快房屋重建及维修加固“一卡通”系统申报进度,同时严格把关,对申报数据进行细致审核,尽快完成资金兑付。二是抓紧完成剩余30天的过渡安置费用兑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三是积极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加快落实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申请,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落实好政策标准,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