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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五最”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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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年,大事喜事多,做好全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我县以开展“转、树、作、抓”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强的力量保证、最实的责任担当、最牢的安全屏障、最铁的执法手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快、准、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一)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吹响维护安全稳定的集结号。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今年,我县一是先后次17次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专题召开了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以及2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及时分析、总结我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三是将“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细化分解落实“十五”条措施责任,形成26条具体举措。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印发了《芦山县县级部门及驻芦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管理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而又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

(二)以最强的力量保证,打响服务安全大局的出征号。我县聚焦“高素质、优配备、强功能”的目标,鼓励支持执法人员提升学习,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修订了《芦山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目前已在专题会和常务会上进行了审议。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项目。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梳理下发给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学习掌握。企业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配齐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以最实的责任担当,拉响助推安全发展的进军号。聘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采取“一听”“二谈”“三阅”“四访”“五查”“六改”等方式集中精力对我县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小水电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了2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同时,开展了今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此轮共排查水电企业7家、危化类企业10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家、金属冶炼企业5家,共计25家。专家通过座谈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现场演示共发现安全隐患193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以最牢的安全屏障,奏响保障重点领域的冲锋号。寓监管执法于服务,主动担当作为,统筹围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电站、自建房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决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明确项目审批安全要求,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肃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大对高危项目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情况进行审查力度。制定并印发了《芦山县“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试行)》,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截至目前,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出问题隐患4113条,已完成整改4109条(其中,县经信商科局聘请专家就水电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1088个),剩余4项一般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

(五)以最铁的执法手段,敲响严肃制度执纪的警报号。我县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办法、铁的手腕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正在修订完善《芦山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执法部门坚定履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理直气壮地推进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十一)》修正案,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确保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聘用安全专家162人次,检查企业651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9份,临时查封单位4家,约谈企业9家,立案27起,作出处罚37.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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