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53号)要求,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我市建立了尾矿库“七人包保责任制”和“库长制”。现将《雅安市2021年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和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应急值守电话:2220001(24小时)
附件:雅安市2021年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和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