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七安全督查组赴芦山县督导社会治安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9月18日,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省综治委、省政府安委会联合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6〕42号),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游带队的省第七安全督查组赴芦山县就社会治安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县政法委书记肖永昌代表县委、县政府汇报了我县三项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听取芦山县工作汇报后,省安全督查组查阅了县安办、县综治办、县食安办、县公安局相关卷宗,并现场抽查中石油芦山沫东加油站、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世纪华联超市等一线点位。
通报会上,省安全督查组高度赞扬芦山县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的成绩。指出灾后重建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社会矛盾最尖锐的时候,灾后重建能顺利完成,就是社会治安良好,安全生产稳定的表现。芦山县委、县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坚守六位一体工作底线,社会治安防控管控、地灾防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成绩斐然。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在检查中一些诸如学校食堂应急灯不亮、超市消防标识模糊不清、城乡接合部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要求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项工作”督查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要按照通知要求,再一次梳理排查本地区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方案,结合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9月23日,县安办印发《关于对社会治安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芦安办〔2016〕60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项工作大检查。确保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我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可防可控,安全稳定。
县委常委会第128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三项工作”。 9月20日下午,芦山县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第128次会议,通报省政府安全督查第七工作组来芦督导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研究我县整改落实工作。会议由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主持。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邹克灵通报了省政府安全督查第七工作组来芦督导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并针对芦山县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落实意见。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指出,安全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必须抓长、抓小、抓细、抓到位,切忌“亡羊补牢”。宋开慧要求,一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为安全稳定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和矛盾,梳理出重点,找准短板,查漏补缺,明确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三是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安办、综治办、食药安办组成督查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认真、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的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
市第四安全稳定督查组来芦督导安全稳定工作。9月28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刚率领的第四安全稳定督查组对我县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邹克灵就芦山县社会治安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三项工作安排部署、检查落实的情况作详细汇报;县安办、县综治办、县食安办、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依次汇报了各行业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现场查阅了县安办、县综治办、县食安办、县公安局相关卷宗,并实地查看了中石油沫东加油站、芦山慈济中心、印象雅都超市以及红星村委会、邦源科技、红岩子地灾点6家单位。
检查情况通报会上,督查组一行首先充分肯定了我县三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我县部分企业存在隐患排查台账不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3个方面要求:一是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隐患按期自查自改自报,规范相关台账;二是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监管,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出现在公共场所;三是国庆假期即将到来,群众聚餐增多、人流物流压力剧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增添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芦山县安排部署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9月2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安办按照中央、省、市安委办文件精神,结合芦山实际,印发了《芦山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芦安办发〔2016〕58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行动目的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预防第一,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强化事故救援最后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芦山县深入开展2016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为确保全县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芦山县深入开展2016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镇部门全覆盖检查、县安办综合抽查的方式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排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台账,落实责任、人员、资金、时限开展整改,逐条销账,形成闭环管理。
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带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9月30日,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金丝楠大酒店、天全运输公司芦山分公司、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清仁乡敬老院、镇西山隧道、宝盛隧道,抽查了龙门乡、宝盛乡值班值守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相关负责人就安全措施、责任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周县长要求: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管部门要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龙门乡、芦阳镇以及飞仙关镇要进一步加强各景点的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排好人流高峰期的疏导工作,在旅游线路、重要路口、景区门口做好志愿服务,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最后再次强调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古劲带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9月30日,芦山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古劲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检查组一行现场检查了汉碑加油站、正红液化气充装站、和鑫橡塑、飞仙关三叉路口—飞仙湖水利风景区,并现场听取了主要负责人对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古劲副书记提出4点要求:一是交警大队与加油站签订协议,要求摩托车出示驾驶证才能加油;二是正红液化气充装站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开张之前要严格按设计和规范施工、验收、试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和鑫橡塑厂内的消防设施等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厂区安全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四是飞仙湖水风景区要加强旅游设备管理和日常监管,确保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
芦山县召开2016年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0月8日,芦山县召开安委会2016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参加。会议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永洪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县安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季祥简要通报前三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省市安全督导组检查情况,并传达县委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县食安办、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就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副县长邹克灵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为思路,安排部署我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领域安全;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