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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四举措”激发企业安全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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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防控”,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创新推出四项关键举措。

一是统一隐患判定标准。印发《雅安市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按图索骥”指南》,梳理工贸行业常见重大事故隐患类型,附具体判定标准、现场检查要点及典型案例图片,提升隐患识别的精准性与效率。

二是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制定《雅安市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白名单”制度(试行)》,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减少常规行政检查频次,以正向激励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明确企业自查不罚。印发《雅安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不罚制度(试行)》,明确规定对于企业通过主动排查发现、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应急宝”、书面等方式,向具有管辖权的安全监管部门如实、完整报告,且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可免予行政处罚。

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员工主动发现、报告、整改安全隐患,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应急宝”平台全市注册企业达541家,自查共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45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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